1、考官、監考官都要嚴格遵守考場回避規定,參與出題的考官和監考官不得參與監考和評審。
2、考官、監考官與考題有接觸的,不得參與監考和評審。
3、考官、監考官有親屬參加考試的,不得參與監考和評審。
4、監考人員必須具備書法專業學習經歷,不具備者不得參加監考工作。
5、監考人員需經藝術考級機構正式委托后方能開展監考工作。
6、監考人員的書法學習經歷需報故宮書畫教育中心備案,無備案的不得參加監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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