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書的制作
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頒發的《社會藝術水平等級證書》是由文化和旅游部認可,政務平臺可查詢的書法考級證書。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收到考卷和考級費及證書費(以收到的郵章日期為準),60天內發放證書。
二、證書管理
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負責證書的管理。其中包括證書編號、打印、建檔、頒發、換發、補發及接受有關用人單位查詢等。
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將證書統一郵寄到承辦單位時,須辦理正式清點、交接手續。承辦單位發放給考生時,考生須本人持身份證,簽字領取。承辦單位編制領取登記清單。
承辦單位按照全國社會藝術水平教育中心提供的《全國社會藝術考級管理系統脫機錄入程序》錄入導出考生證書打印信息并上報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信息中存在考生姓名、身份證號錯誤、成績登錄錯誤等情況,如屬考生個人原因填寫錯誤的,由考生個人承擔更換證書工本費。如屬承辦單位工作失誤,換證、補發產生的費用由承辦單位承擔;如屬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工作失誤,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免費換證、補發后,追罰具體工作人員。
換發、補發證書的考生的信息必須單獨報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
由于身份證號碼升位以及非考試機構原因將證書遺失、損壞等要求補辦、更換證書,一律不予接受。證書遺失、損壞的可由承辦單位申請補辦。
三、證書的編號、打印
證書編號由文化部全國社會藝術水平教育中心提供的《全國社會藝術考級管理系統脫機錄入程序》自動生成,由故宮博物院書畫教育中心統一聯網打印。
四、證書發放流程
考試成績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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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信息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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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級證書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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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級證書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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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級證書與考級承辦機構的對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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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級證書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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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級證書發放回執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