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12月14日,審查《清史稿》完成,列舉“反革命、藐視先烈、體例不合”等內容、形式各方面錯誤十九項,請永遠封存,禁止發行。旋于年底,國務會議議決,電令將《清史稿》及清史館一切書籍點交移送南京。 1930年1月18日起,逐日點查,至2月交接完畢。
1929年12月14日,審查《清史稿》完成,列舉“反革命、藐視先烈、體例不合”等內容、形式各方面錯誤十九項,請永遠封存,禁止發行。旋于年底,國務會議議決,電令將《清史稿》及清史館一切書籍點交移送南京。 1930年1月18日起,逐日點查,至2月交接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