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成制作之工。
從2014年6月到11月,故宮博物院考古研究所積極配合故宮博物院熱力、電力和消防等基礎設施改造工程,報國家文物局批準,對故宮南三所門外電力增容管線工程工地、南大庫消防管道改線工程工地、慈寧花園熱力電力管線改造工程工地等3處發現古代建筑遺址的施工區域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掘,并取得以下重要成果:
1.在南三所東南電力增容管線電井工地發掘過程中,通過發現的明代散水和被城墻包磚疊壓土襯石,確認故宮東城墻墻體的原始露明部分開始于現代地面以下約0.9米深處(圖1)。墻體基礎與故宮內早期建筑黃土與碎磚交替逐層夯筑的地下基礎做法相同,厚約2.4米(圖2)。在城墻內,發現同一時期的排水溝與磚墁散水。排水溝與城墻同方向、相距約3米,斷面呈長方形,用磚砌成,上蓋石板,寬0.6、深1.2米。城墻與排水溝之間是鋪砌規整的磚墁散水。這些遺跡表明,故宮建筑群在始建時,從地上建筑到地下排水具有統一的規劃布局。
在南三所門外電力增容管線工程工地揭露出了早于現有南三所建筑群的建筑遺址與地面。從地層關系看,改建于乾隆時期、東西三路布局的南三所建筑群,是有規劃地拆除早期建筑、統一平整地面之后起建的。根據文獻、圖樣資料記錄,該區域在康熙以前是中軸對稱、中路設主殿的布局方式。有推測認為乾隆時期的改建顯示了從設立太子到不設太子時代宮廷政治與皇子地位的變化。上述新發現為研究明清兩代紫禁城內宮殿重建、改建的規劃方式與工程做法,以及背后所體現的宮廷歷史,提供了新的實物資料。
2.在南大庫消防管道改線工程工地發掘過程中,發現一處打破庫房室外原始地面的瓷片堆積坑(圖3),坑內集中出土大量從洪武到光緒時期的御窯瓷器殘片(圖4-7)。這些明確曾經由皇家使用過的瓷器在破碎后均依規矩集中掩埋,不可隨便處理,和民窯瓷器的隨便處置明顯不同,充分顯示了御用瓷器所寄含的皇權威嚴。這一現象,與在景德鎮御窯遺址發現的御用瓷器落選品或廢品打碎瘞埋坑的性質相同,后者是皇帝對御用瓷器壟斷以及維護皇家特權的措施。二者相互對應,正表明御用瓷器從生產、甄選、運輸、入宮、使用、殘破銷毀的全部管理制度,即從生產初端到使用末端都處于嚴苛的管控之下,補證了相關文獻記錄的缺失。
同時,庫房外地面以下墊土層被多個后期灰坑或灰土層擾亂,其中出土了大量的玉石器殘件、玉石器碴頭,水晶料,骨蚌器殘器、硨磲料和嘎巴拉碗殘件(圖8-11)。嘎巴拉碗內壁多有朱砂書寫的梵文和藏文咒語。這些新發現是研究清代內務府玉石器等工藝品生產情況的一手資料。嘎巴拉碗的發現,補充了檔案對于嘎巴拉碗破損后處理方法記錄的不足。從出土情況看,它們與玉石水晶硨磲料及各種質地的殘器一起,原本應是堆在庫房內,逐漸成批次處理的。處理方法,就是在庫房區域內就地掘坑掩埋。結合以往的零星發現可以看出,這種在宮內挖坑掩埋的方式,是當時處理各種廢料以免流失出宮的主要方法之一。
3.慈寧花園熱力、電力管線改造工程工地的發掘,揭露出從該處宮殿基址始建,到砌筑有明代嘉靖十六年銘記磚的排水溝和地面,再到清代與現在地面的疊壓、打破關系。在清代地面以下,是明代的磚鋪地面,其與嘉靖十六年排水溝護墻推斷為同時修建(圖12)。這組不早于嘉靖十六年的地面、排水溝是在打破早期夯土地基代表的建筑后修建的。早期建筑已發現有7個約2.44米見方的磚砌墩臺建筑基礎(磉墩,圖13),及共15層深4.4米的土與碎磚交替夯筑地基構成(圖14)。磚砌墩臺建筑基礎(磉墩)底部由兩層排木(下層南北向鋪、上層東西向鋪)鋪成的木質承臺、承臺北邊有木地釘(圖15),根據實驗室初步分析,承臺用材有云杉、落葉松兩種。承臺下部連同周圍夯筑厚0.6至0.9米的碎磚成為極其堅實致密的加固層。在這個碎磚層上由黃土、碎磚逐層交替夯成地基。營建次序是先砌筑磚墩臺(磉墩),再在周邊逐層交替夯筑黃土與碎磚地基。
在夯土層內,出土有極少的紅砂胎綠釉琉璃瓦,這種紅砂胎、施白護胎釉的琉璃瓦具有鮮明的元代特點。同層出土有一小塊青釉凸唇碗口小片,已往對景德鎮瓷器山元代窯址的發掘表明,這種造型、釉色的碗為元末明初的產品。這些標本證明,這組夯土地基代的建筑應不早于明初。查考文獻,有明一代對該區宮殿的改建始于嘉靖十五年,至十七年完工,是為慈寧宮與慈寧宮花園,以前無改建記載。說明前述夯土地基與磚基礎可能就是永樂時期肇建紫禁城時的遺構。
從已經揭露的現象來看,夯土地基的建筑工藝是,自下而由碎磚、黃土交替鋪筑并夯實,碎磚間可能使用粘接劑,磚、土合并的每層厚約10-15厘米。由于是在夯平的下層黃土面上鋪、夯碎磚,所以在每一黃土層表面留下了清晰的磚塊硌壓印窩。同時,對施工區域南部的發掘表明,該區域南、北建筑地基的夯法不同,效果也不同,說明即便在同一宮殿區內,地基的處理方法也可能是因地制宜,各有不同。所以,目前的證據均未能支持紫禁城內地基是一個連續大整塊的推斷。
綜上,2014年度在故宮院內進行的多項配合工程搶救性考古發掘工作,首次對故宮城墻的現代地面以下部分進行了考古解剖,認清了生土之上城墻基礎、墻基、墻體乃至排水系統的完整結構;首次在多處宮殿建筑群范圍內通過考古發掘揭露出年代明確、布局特殊的早期宮殿建筑遺址;首次在宮內庫房區域科學發掘一處御窯瓷器的集中埋藏坑,填補了研究宮廷內殘損御用瓷器管理制度的空白;首次將紫禁城視為一個整體,將城內各處考古發現的早期建筑基礎進行精密測繪、科學記錄,同時開展多學科的檢測,為研究紫禁城建筑群的格局變化、工藝傳承與制度沿革等提供了重要第一手材料。
總成制作之工。
散水是在屋檐、臺基旁,沿前后檐墁磚式鋪砂石,用來保護地基不受雨水侵蝕。
清代建筑工程的設計修造說明,以文字為主。燙樣、畫樣等均需以工程做法為準。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位于江西省東北部,原名新平,因地處昌江東南,故又名昌南鎮,北宋景德年間(1004--1007年)改稱景德鎮,以皇帝年號名。景德鎮地處群山環抱之中,自然資源非常豐富,歷史上曾以瓷、茶而聞名中外。瓷、茶并茂,工商輻輳,促進了城市的繁榮和經濟的發展,曾與湖北的漢口鎮、廣東的佛山鎮、河南的朱仙鎮并稱我國古代四大名鎮。文獻記載景德鎮制瓷始于漢代,但迄今為止發現的最早瓷窯遺址為五代時期。明、清以來,隨著歷朝皇帝在景德鎮設御器(窯)廠,專門燒造宮廷用瓷,帶動了民營瓷業的發展和繁榮,于是,天下至精至美之瓷器莫不出于景德鎮,景德鎮也因此博得“瓷都”之美譽。
也稱之為臺座、臺子、座基、底座,通常是指墊襯在佛座下面的方(長)形石臺。
古建筑的基座稱臺基,指建筑物的柱子或墻體以下部分,臺基包括兩部分,地下部分叫“埋深”,地上露明部分叫“臺明”。臺明通常以磚石砌成,高度一般為柱高的1/5到1/7。
又稱“車渠”,是一種生活在熱帶海洋中的蚌殼類動物。其殼的表面通常呈灰白色,殼內色白而有光澤,古時將其列為“七寶”之一。
嘎巴拉碗又稱內供顱器,是藏傳佛教的主要祭法器之一。嘎巴拉為梵語,意“護樂”,是大悲與空性的象征。在藏傳佛教修密法或作密灌頂時,常用它盛祭品供于佛前。嘎巴拉碗一般選用生前許愿者之頭蓋骨制作而成。人死天葬后,須經大喇嘛嚴格審查、確定、認可后乃制成。
一種國畫顏料,即“辰砂”。朱砂是石灰巖中的礦石,湖南的鳳凰、麻陽,貴州的安順,四川的秀山,云南的大理均有出產。
亦稱“梵字”、“梵語“、“梵書”,是印度古代的一種語言文字。相傳為大梵天王所造,梵天創造了梵文字母。梵文是印歐語系最古老的語言之一,同時對漢藏語系有很大的影響。其南北發展各異,行于北者多方形,行于南者多圓形。
咒語是佛教密宗的真言,譯自梵語的“mantra”,漢文音譯成“漫怛攞”或“曼陀羅”,又稱“咒”、“神咒”、“密語”、“明咒”、“咒陀羅尼”等,意為真實不妄的言辭,為佛典翻譯中“五不翻譯之一”,約分“長咒”、“短咒”、“咒心(或明)”、“種子字”等四種。密宗經典中更多地宣揚真言咒語的神力,謂其為佛菩薩所密授,在加持、誦讀時可獲得菩薩慈悲法力的加持,獲得功德。
全稱“總管內務府”,是清代掌管皇家事物的最高管理機構。始設于清初。順治十年(1653年)六月裁內務府,改設十三衙門。順治十八年(1661年)廢十三衙門,重設內務府??滴跏辏?677年)內務府初具規模,下設七司三院:廣儲司、都虞司、掌儀司、會計司、慶豐司、營造司、慎刑司、上駟院、武備院、奉宸苑,其職能與國家機構中的六部相對應。另有分支機構一百三十余處。
一種帶釉的陶制品。釉以鉛作助溶劑,以含鐵、銅、鈷、錳的礦物作著色劑,再配以石英而制成。明清皇家宮殿、宗教廟宇等,常以琉璃作建筑材料用。
瓷器釉色名。一種含鐵量在1%—3%左右,經高溫還原氣氛中燒成,呈現青綠色澤的釉,是中國最早的顏色釉。商周時期原始瓷器的青黃釉色是青釉的初級階段。漢代已燒制出釉色純正的青釉瓷器。至唐代日臻完美,被譽為“千峰翠色”。宋代的粉青、梅子青如同青玉,色澤與質感之美達到頂峰。明清之際,永樂朝的翠青、冬青(即東青),雍正朝的粉青、豆青等均色調勻凈,蒼翠欲滴,燒制水平已臻于爐火純青的境界,出現了很多名貴品種。
“沿”,沿襲;“革”,變革,指事物發展變革的歷程。志書中常以“沿革”作為門目,記述一地行政設置的發展變革,常與建置、城池、公署等目并列。其編寫方法有兩種:一按時間依次載述;二為表格形式,以年代為經,以事實為緯,稱為沿革表,可省冗文,且能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