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瞻基(1399—1435年),即明代宣德皇帝。自號長春真人,明仁宗長子,在位十年(1426—1435年),廟號宣宗,謚號章皇帝。朱瞻基是明朝較有作為的一位帝王,性格活躍,修養深厚,雅尚翰墨,書法出自華亭沈氏兄弟,而能夠于圓熟之外以遒勁出之。尤工繪畫,山水、人物、走獸、花鳥、草蟲等無不臻妙。常將自己的畫作賞賜給重臣,并于其上書年月及受賜者姓名。在位期間著力經營畫院,成績斐然。
朱瞻基(1399—1435年),即明代宣德皇帝。自號長春真人,明仁宗長子,在位十年(1426—1435年),廟號宣宗,謚號章皇帝。朱瞻基是明朝較有作為的一位帝王,性格活躍,修養深厚,雅尚翰墨,書法出自華亭沈氏兄弟,而能夠于圓熟之外以遒勁出之。尤工繪畫,山水、人物、走獸、花鳥、草蟲等無不臻妙。常將自己的畫作賞賜給重臣,并于其上書年月及受賜者姓名。在位期間著力經營畫院,成績斐然。
楊士奇(1365—1444年),名寓,字以行,泰和人。明建文初,入翰林充編修官。永樂即位,改編修。永樂二年(1404年)選宮僚,士奇為左中允,后為左諭德。永樂帝北征,士奇輔佐皇太子居守監國。永樂十九年(1421年),進封左春坊大學士兼學士。洪熙帝即位,擢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士奇自洪熙至宣德、正統三朝都官居內閣,一直居于決策地位,與楊榮、楊溥史稱“三楊”。
楊榮(1371—1440年),初名子榮,字勉仁,建安(今福建建甌)人。明建文二年(1400年)進士,授編修。永樂時任右諭德、右庶子、掌翰林院士、祭酒、文淵閣大學士,屢從永樂北征。洪熙時,進太子少傅、謹身殿大學士、工部尚書。楊榮歷永樂、洪熙、宣德、正統四朝,以善斷多謀著稱,與楊士奇、楊溥并稱“三楊”。著有《楊文敏集》、《北征記》。
楊溥(1372—1446年),字弘濟,石首(今屬湖北省)人。與楊榮同舉進士,授編修。永樂初侍皇太子為洗馬。永樂十二年(1414年),因皇太子迎帝太遲,被永樂帝下獄10年。洪熙帝即位后出獄,擢翰林學士,掌弘文閣事,進太常寺卿。宣德朝,召溥入內閣,與楊士奇、楊榮共典閣事,俗稱“三楊”,至正統年間。
這里的“三楊”是指明朝前期內閣大學士楊士奇(1365—1444年)、楊榮(1371—1440年)和楊溥(1372—1446年),他們雖然都是南方人,但無親戚關系。他們是歷經成祖(永樂)、仁宗(洪熙)、宣宗(宣德)、英宗(正統)四朝(1403—1449年)的宰輔重臣,在朝臣中德高望重,聲譽卓越,是明朝前期政壇上的風云人物。自宣德帝于1426年登基以來,他們就在一起任職,因居地、郡望不同,時人稱楊士奇為“西楊”、楊溥為“南楊”、楊榮為“東楊”。在他們的合力輔佐下,明朝在永樂之后仁宣德時期出現了一個“天下清平,朝無失政,中外臣民翕然”的大好局面,即歷史上有名的“仁宣之治”,因此,《明史》有“明稱賢相,必首三楊”的說法。
一為我國最早的歷史文獻匯編,《尚書》即《書經》,內容為商、西周兩代統治者的講話記錄及春秋、戰國時期根據遠古材料加工編成的虞、夏史事。
一為官名,始于戰國,西漢時尚書的地位逐漸重要,隋唐時設三省六部,尚書為三省之一,宋以后,行政全歸尚書省掌管。明代以六部尚書分掌政務,六部尚書等于國務大臣,清代沿襲明制。
蹇義,初名瑢,字宜之、巴人。洪武十八年(1385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奏事稱旨,帝改名義,擢吏部右侍郎。永樂朝改吏部左侍郎,后晉吏部尚書。永樂七年(1419年)命輔太子朱高熾監國。至洪熙、宣德朝更受倚重,輔佐二朝皇帝治理朝政有功。正統帝即位后,他值宿得疾,卒年73歲。
夏原吉(1366—1430年),字維喆,原籍江西德興,生長于湖南湘陰。明代名臣、文學家。洪武年間,夏原吉應湖廣鄉試,入太學,后選授戶部主事。建文年間,升戶部侍郎,充采訪使,巡福建。成祖時轉左侍郎,升尚書。永樂二十年(1422年)冬,因勸阻成祖遠征漠北,先被貶職為開平糧儲,后被拘囚,家產被沒收。仁宗即位,夏原吉復任戶部尚書。宣宗即位后進太子少保兼太子少傅,入內閣參與機務,成為朝廷臺閣重臣。夏原吉是明前期統治集團的重要成員,是永樂時期南征北討、遷都、遠航諸項政務的主要財政負責人,在任時為政識大體,有才干,政績顯赫,死后賜謚“忠靖”,贈太師。著有《夏忠靖集》六卷,詩文平實雅淡,不事華靡。
朱高煦,永樂皇帝第二子,洪熙帝之弟。成祖“靖難”起兵,屢瀕于危而轉敗為勝,高煦功最高,亦以此自負。永樂二年(1404年),立高熾為皇太子,高煦為漢王,國云南,不就。永樂十四年(1416年),以私設天策衛為護衛,自比唐太宗,僭用乘輿器物等罪遭拘禁,后徙封安樂州(今山東惠民)。洪熙病死,宣德帝即位。高煦反,宣德帝親征,擒高煦父子,禁西安門內,后死于囚所。一說系死于宮內。
原意為平定變亂。此處指朱允炆與齊泰、黃子澄密謀,削奪諸藩,并已危及朱棣,朱棣便以掌權的齊、黃為奸臣,起兵討之,名為靖難。
交阯,一作交趾。漢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轄境相當于今廣東、廣西的大部和越南的北部、中部。明永樂五年(1407年)設省,轄境相當今越南的北部、中部地區,治所在交州府(今越南河內)。
府級行政機構之長官。宋代始置,稱“知某府事”,簡稱“知府”。掌教化百姓,勸課農桑,甄別孝悌,奉行法令條制,宣讀赦書,舉行祀典,考察屬官,賑濟災傷,安集流亡以及賦役、錢谷、獄訟等事。視本府地望高下,或兼留守司公事,或兼安撫使、都總管、巡檢等職務,總理本府兵民之政。明代始以知府為正式名稱,掌管一府政令,總核所屬州縣之賦役、訴訟等事,匯總于布政司、按察司。清之各府,以沖、繁、疲、難四字分定等第,劃為最要缺、中缺、減缺。各府調補知府時,有“請旨缺”、“題補缺”、“調補缺”、“留補缺”之分。應升、應補官員也按為官情況劃分等第,以求人、缺相宜。
別稱撫臺、撫軍、撫院、部院等。明永樂年間以朝臣巡視地方、安撫軍民,謂之巡撫,或名鎮守,非地方專任,事畢即停。明宣德五年(1430年)始于各省專設,成為定員。景泰四年(1453年)加都御史銜。名稱以管轄地區及職責不同而時相參錯。巡撫兼軍務加提督,有總兵地方,加贊理或參贊。所轄多、事眾者,加總督。有總督兼巡撫、提督兼巡撫以及總理巡視撫治等員,皆加都御史銜或副都御史銜。與總督同為地方最高長官。清初沿明制,無定員。后來每省均一,或由總督兼任。乾隆十四年(1749年)定,巡撫不由侍郎授者,俱兼右副都御史,是否兼兵部侍郎銜由吏部請旨定奪。兼侍郎銜者為正二品。
為我國傳統吉祥圖案之一,亦稱“三陽交泰”。“泰”為《周易》中六十四卦之一,乾下坤上,以象“天地交而萬物通也”,其初、二、三爻皆為陽,意在陰消陽長,“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周易》載:“十月為坤卦,純陰之象;十一月為復卦,一陽生于下;十二月為臨卦,二陽生于下;正月為泰卦,三陽生于下。”也就是說,農歷正月為六十四卦中的“泰卦”,冬去春來,陰消陽長,有吉亨之象。在一年起始冬去春來之際,古人常以“三陽”(羊)寓示“泰”卦,表達喜迎新春之意。羊與陽諧音,所以藝術家們常以三羊為題材來裝飾工藝品,寓意太平盛世,國泰民安。
開泰(?—1763年),烏雅氏,滿洲正黃旗人。清雍正二年(1724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乾隆十年(1745年)授湖北巡撫。十三年(1748年)調湖南。二十年(1755年)調四川。二十八年(1763年)以處理金川土司郎卡事不妥,命奪官。以頭等侍衛銜赴伊犁辦事,卒于任。
新嗣皇帝為已逝皇帝所上牌位之號稱廟號,一般開國之帝稱“祖”,后世有德之帝稱“宗”。